我的问题是,盖里奇一个英国人为什么要拍这样一部行活作品?主旨宣扬灯塔人类之光,内容四平八稳,甚至有点“复古”无聊,像极了一篇中考范文,意义何在?而且结构失衡也像作文后面快速收尾。除非告诉我收了John家人钱了。这样的事迹taliban就一开始要活捉后来出动全部力量不惜屠村?collateral damage呢?两个人头这么值钱,Ahmed的哥哥为什么不出卖?最后以为John要学human bomb就义结果机器降“神”angel of death spectre gunship;媳妇就这么支持?真实的Ahmed照片爱笑,戏中从来不笑?Jake就一段咆哮演技表达和10年前的囚徒有什么进步?Antony Starr穿增高了?Jonny Lee Miller没有上校气质,傲娇Declan倒是有点意思